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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堂

1.選位
圖片:1.選位後一周內申購
2.開立塔位編號單
圖片:2.開立塔位編號單
3.備齊文件
圖片:3.備齊文件
4.農會繳費
圖片:4.至農會繳費
5.晉堂
圖片:5.晉堂
應檢附下列文件
  1. 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  2. 亡者死亡證明書、除戶謄本等(相關證明文件)。
  3. 編號單。
  4. 起掘者須附起掘許可證明文件、火化須附火化許可證明文件。
※ 由納骨堂管理員開立塔位編號單。
※ 選定塔位後於一星期內至公所民政課申購(逾期視同放棄)。
※ 三個月內憑收據進塔,火化許可證明文件繳交管理員。

起掘

1.確定日期
圖片:1.確定日期
2.備齊文件
圖片:2.備齊文件
3.領取許可證
圖片:3.領取起掘許可證
4.起掘
圖片:4.起掘
應檢附下列文件
  1. 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  2. 亡者除戶謄本、照片等相關文件。
  3. ※ 115年1月1日起需提供 1.墓碑完整照片 2.墓碑破壞後照片 3.墓穴填平照片
  4. 起掘許可證明文件。
※ 申請人請確定起掘地之公墓名稱或私人土地之地段地號。
申請納骨塔及公墓業務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
※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章。
※ 亡者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(正本)。
※ 符合本鎮籍收費:
  • ❖亡者曾設籍本鎮(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死亡證明書、戶籍謄本等)。
  • ❖申請人為亡者之直系血親、直系血親之配偶、配偶且設籍大林鎮五年以上(附戶籍資料:申請人設籍大林鎮五年以上資料及可得知與亡者關係之證明)。
  • ❖亡者為本鎮鎮民代表會及本所現職員工(含臨時人員)任職達五年以上之直系血親。
※ 起掘許可證明文件:請向起掘地(埋葬地點)轄區公所申請。
※ 火化許可證明文件進塔時須繳交管理員。
※ 如從其他骨(灰)骸存放設施欲遷入者請提出骨(灰)骸遷出證明。
※ 欲中途退堂者,應向本所申請具結放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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