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揭訓練為使禮儀師熟悉殯葬管理相關法規、瞭解殯葬管理政策,強化職業倫理與相關知能,並符合禮儀師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8條之1規定,應於禮儀師證書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完成30個小時以上專業教育訓練。
本次訓練於台北、台中、高雄等地均有開設,有意願者請於115年3月11日上午10時至3月13日下午4時報名,報名及課程資訊請參閱簡章或至該訓練專用網站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view/nourite115)查詢。